宋某,不得招录为公务员!
宋某,不得招录为公务员!
宋某,不得招录为公务员!7月2日,苏州市姑苏区(qū)人武部通报一起拒服兵役的(de)典型案例。宋某,大专学历,经(jīng)各项审查合格入伍后,多次提出(tíchū)离队申请,拒服兵役,最终被部队(bùduì)作除名处理。经研究决定,对宋某不得招录为公务员、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当事人居民户口簿标注“拒服兵役”永久字样。
通报称,宋某(sòngmǒu),男,大专学历,姑苏(gūsū)区虎丘街道人,在姑苏区2024年下半年征兵(zhēngbīng)中,自愿报名应征入伍,被依法确定为应征公民。经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双合格后,姑苏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于2024年9月1日批准其入伍。但当事人入伍后以各种理由多次提出离队申请,拒绝(jùjué)依法服兵役,后经部队(bùduì)、兵役机关及家庭三方反复(fǎnfù)教育无效,于2024年11月被所在部队作(zuò)除名处理,在全区适龄青年和部队造成了较坏影响。
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zhōnghuárénmíngònghéguó)兵役法》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五十七条以及第五十八条第二款、《江苏省征兵工作条例》第四十四条及《解决入伍新兵拒服兵役(fúbīngyì)问题暂行办法(zànxíngbànfǎ)》(军动〔2018〕238号)第三条、《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chéngxìn)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juédìng),对宋某作出如下(rúxià)处罚(chǔfá):
1.处以姑苏区2024年义务兵(yìwùbīng)家庭优待金两倍罚款,共计(gòngjì)人民币74692元;
2.纳入履行国防义务(yìwù)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3.不得(bùdé)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4.不得招录、聘用为国有企业和(hé)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两年内不准出境或者(huòzhě)升学复学;
6.取消家属(jiāshǔ)的军属待遇,收缴全部优待金。
同时为严肃法纪、警示(jǐngshì)他人,其拒服兵役的行为及惩处结果将(jiāng)向社会通报,当事人居民户口簿本人“兵役状况”一栏(yīlán)将被标注“拒服兵役”永久字样。
来源:澎湃新闻

7月2日,苏州市姑苏区(qū)人武部通报一起拒服兵役的(de)典型案例。宋某,大专学历,经(jīng)各项审查合格入伍后,多次提出(tíchū)离队申请,拒服兵役,最终被部队(bùduì)作除名处理。经研究决定,对宋某不得招录为公务员、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当事人居民户口簿标注“拒服兵役”永久字样。
通报称,宋某(sòngmǒu),男,大专学历,姑苏(gūsū)区虎丘街道人,在姑苏区2024年下半年征兵(zhēngbīng)中,自愿报名应征入伍,被依法确定为应征公民。经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双合格后,姑苏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于2024年9月1日批准其入伍。但当事人入伍后以各种理由多次提出离队申请,拒绝(jùjué)依法服兵役,后经部队(bùduì)、兵役机关及家庭三方反复(fǎnfù)教育无效,于2024年11月被所在部队作(zuò)除名处理,在全区适龄青年和部队造成了较坏影响。
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zhōnghuárénmíngònghéguó)兵役法》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五十七条以及第五十八条第二款、《江苏省征兵工作条例》第四十四条及《解决入伍新兵拒服兵役(fúbīngyì)问题暂行办法(zànxíngbànfǎ)》(军动〔2018〕238号)第三条、《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chéngxìn)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juédìng),对宋某作出如下(rúxià)处罚(chǔfá):
1.处以姑苏区2024年义务兵(yìwùbīng)家庭优待金两倍罚款,共计(gòngjì)人民币74692元;
2.纳入履行国防义务(yìwù)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3.不得(bùdé)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4.不得招录、聘用为国有企业和(hé)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两年内不准出境或者(huòzhě)升学复学;
6.取消家属(jiāshǔ)的军属待遇,收缴全部优待金。
同时为严肃法纪、警示(jǐngshì)他人,其拒服兵役的行为及惩处结果将(jiāng)向社会通报,当事人居民户口簿本人“兵役状况”一栏(yīlán)将被标注“拒服兵役”永久字样。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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